12月24日,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一位要诉讼遗嘱继承的当事人王女士。王女士因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立案材料,来到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进行咨询,立案庭工作人员耐心告知王女士诉讼需要携带的材料后,王女士打算回家准备好材料再来立案。
经过立案庭工作人员的了解,王女士并不是案件的原告,原告是王女士的弟弟,因身患尿毒症、缺血性心肌病、慢性肾衰竭等病症所以没有亲自前来。考虑到当事人王先生的特殊情况,为保障王先生诉讼权益,立案庭决定启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与当事人约定好时间和地点,上门为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12月27日,立案庭工作人员来到王先生家中,见到了王先生本人,经核实其身份、证据及相关信息后,帮助王先生完善了诉讼材料,让其在诉讼文书上签字确认,于当场办理了登记立案。然后进行了相关法律程序的解释,分别向其耐心解读诉讼程序规定和诉讼中的有关注意事项,以便能在诉讼中代其行使权利。王先生及其家属对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能够亲自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表示十分感动,连声感谢,表示深深地感受到了明山区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真心、细心和耐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打通便民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道路上,明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关注弱势群体,主动上门服务,真正做到了诉讼服务零距离,司法便民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