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民法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为民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要求,坚持将为民解忧、纾解民困,温暖民心落实到工作实处,在涉及人民群众自身利益的每个小案中始终做到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系某企业职工,在其提前退休后该企业尚欠其工资、社保医保垫付费用共计六万余元。近期申请执行人身患疾病,遂急需该笔款项进行后续治疗。执行局干警在接到该案后,立即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细致地沟通,随后数次往返于税务、社保、银行调查该企业财产线索,同时多次催促该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还款,并与企业主管部门反复联络使其对下属企业进行督导,最终企业支付了全部款项,六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在收到款项后特意送来锦旗,以表对法院心系弱势群众的感激之情。
“小案”实则不小,办好群众小事方显担当。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用真情真意为群众提供服务,主动回应群众期待,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在今后的工作中,明山区人民法院将会一如既往的秉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继续在为民解忧的道路上砥砺前行!